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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办工作职责
2009-04-28 18:02  文章来源:新湖农场商务办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(一)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和招商引资的方针、政策,拟定全场商贸流通和服务业的发展规划、规定、办法和措施。
(二)负责商品流通行业的指导、协调和管理工作,提出流通体制发展改革意见,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,促进农场流通市场的发展。
(三)负责全场流通行业各种经济技术指标的收集、统计、整理、分析和上报,为企业和农场领导提供信息服务,发挥为农场决策的参谋作用。
(四)负责对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,规范企业经营行为。鼓励、支持和引导其健康发展,促进全场市场经济规范、协调发展。
(五)根据农场发展的产业政策导向,编制招商引资项目,定期公布和上报招商引资引导目录,协调各部门为投资商提供高效、优质的服务。
(六)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,负责全场的商务流通行业行政管理工作,配合上级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。
(七)对全场内商务流通领域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经济组织,指导、促进其发挥积极作用。
(八)承办农场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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